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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崇左幼儿师范招生章程

大学生必备网 普通高考 2025-07-13 11:17:50

2024年崇左<a href=https://www.211g.cn/tag/youer.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幼儿</a><a href=https://www.211g.cn/tag/shifan.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师范</a><a href=https://www.211g.cn/tag/gaodong.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高等</a>专科<a href=https://www.211g.cn/tag/xuexiao.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学校</a><a href=https://www.211g.cn/tag/zhaosheng.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招生</a>章程

本文为您整理了2024年崇左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涵盖了办学类型、办学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学校地址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各位考生参考。

崇左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管理,保护考生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崇左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全日制普通高考招生工作。招生对象为参加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其他类型招生工作请参照我校相关招生简章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方式。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党委和行政统一领导下,由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高职招生工作。招生就业处为学校常设机构,负责日常招生事务。其主要职责包括:执行招生相关规定,制定并公开本校招生章程,组织招生宣传,编制并提交招生计划,执行录取工作并协调处理录取相关事务等。招生工作还将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媒体、考生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五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招生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处理招考期间的投诉和违规事件。

第三章 学校基本信息

第六条 学校全称:崇左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第八条 学校国标代码:51675

第九条 办学层次及学制:专科,学制三年

第十条 学校地址:崇左市江州区崇善大道55号

第十一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崇左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十二条 证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三条 学校2024年面向广西江西湖南海南四川贵州云南七个省(区、市)招生,具体招生计划将由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并发布学校也会通过官方网站、招生宣传册等渠道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

第十四条 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将依据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最新标准执行。学生在校期间采用学年制收费。

(一)学费标准:

小学语文教育、小学数学教育、小学英语教育、小学科学教育、小学教育、小学道德与法治教育专业学费为6000元/学年;学前教育、早期教育、现代教育技术、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行政管理、旅游管理、烹饪工艺与营养、食品检验检测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为6500元/学年;应用越南语专业学费为7000元/学年;音乐教育、空中乘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体育教育、运动健康指导专业学费为7500元/学年;舞蹈表演专业学费为8500元/学年。

(二)住宿费标准:

1. 6人间:1200元/学年;

2. 8人间:900元/学年。

具体收费标准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批准的最新标准为准。

(三)学生在校期间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遵循自愿原则并按非营利方式收取,相关收费标准依据《广西公办学校教育收费项目清单》执行,主要收费项目及标准如下:

1. 服务性收费:档案资料查证及翻译费10元/人次;伙食费根据实际情况结算;

2. 代收费:体检费60元/人;超出标准的水电费用按照崇左市的水电价格收取;

详细收费信息可参考学校的收费公示。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以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实施细则,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考生的投档成绩专业志愿,综合考虑考生的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情况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的提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1.05,具体比例会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调整。

第十七条 学校将执行各省(区、市)制定的高职高专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按“分数优先,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考生。

第十八条 录取时,学校将优先考虑已公布的各专业招生计划。如某些专业的生源出现较大波动,学校会在总招生计划不变的情况下,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人数。

第十九条 外语教学语言为英语,非英语专业考生请谨慎报考。

第二十条 性别比例及民族成分没有限制。

第二十一条 各类专业录取规则如下:

(一)普通专业录取

对进入我校的考生(专科普通批次),我校会依据“分数优先,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投档成绩对考生进行排序,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进行安排。若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已满,学校将按照第二、第三等专业志愿依次进行录取。若所有志愿都无法满足且考生服从调剂,则在完成其他专业录取后,会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专业调剂。

(二)体育专业录取

报考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体育科目的统考,其文化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所在省(区、市)规定的最低控制线。学校会依据各省的招生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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