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郑州工商学院招生简章
本文整理了2024年郑州工商学院的招生章程,包括办学类型、招生计划、报考要求、录取规定、收费标准、奖助学金政策、学校地址等内容,具体信息如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郑州工商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保障学校与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相关招生政策,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领导和监督,并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郑州工商学院(英文名称:Zhengzhou Technology and Business University)。国标代码:13507。
第四条 办学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前程大道169号,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东泰路8号。
第五条 办学类型及层次:学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宇华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投资举办的民办本科高等院校,拥有独立法人资格,主要培养全日制本科和专科学生,本科教育时长四年,专科教育时长三年。
第三章 组织结构与职责
第六条 为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并设立招生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校长担任。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并对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第七条 学校的常设招生机构是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招生工作。
第八条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将制定具体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向社会发布,并在学校官方网站上公示。
第九条 在国家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内,学校会适当预留部分招生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考生的报考情况,预留计划不得超过总招生计划的1%。
第十条 学校招生遵循“学校负责,省级主管部门监督”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的招生规定进行公平、公正的录取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在各省(区、市)招生时,按照相应政策执行提档比例,并依据“分数优先、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考生录取。若考生成绩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及综合科目的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对各专业的录取要求无单科成绩和志愿分数差异要求,并支持各省(区、市)对考生的加分政策,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加分提档与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在录取时,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四条 各专业的外语语种不设限制,但入校后统一使用英语作为教学语言。
第十五条 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的招生,省内的考生将以省统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省外考生则根据相关的统考或联考成绩进行录取。
艺术类专业录取时,若所在省有明确投档规则,按照该规则执行。若没有明确规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与专业统考成绩综合计算(文化课成绩×0.5 + 专业统考成绩×1.25),依据此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据语文、数学成绩进行排序。
体育类本科专业仅招收河南省考生,依据高考文化课成绩与专业统考成绩的综合成绩进行录取。体育类专科专业仅限河南省考生,依据河南省统一的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空中乘务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5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4厘米,身体无纹身且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五官端正,发音清晰。符合条件的考生,将依据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九条 在考生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后,学校将依据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并通过EMS邮寄录取通知书。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
第二十条 学校的本、专科招生按照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批次安排进行。
第七章 学费标准与资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学生需按学校规定时间缴纳学费和住宿费。2024年各专业学费标准如下:
普通本科:文史类15000元/年,理工类16000元/年,艺术类18000元/年;
普通专科:文史类15000元/年,理工类15300元/年,艺术类16300元/年;
住宿费:1500元/年。
第二十二条 学校设有完善的资助体系,包含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和助学金等,确保经济困难的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国家助学贷款最高可申请16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分为三档,分别为4000元/年、3300元/年和2600元/年。学校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月补贴200至280元不等。表现优秀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及学业奖学金、德育奖学金等。
第八章 新生入学与复查
第二十三条 艺术类及体育类专业的新生将在郑州校区(郑州市郑东新区前程大道169号)上学,其他专业新生的第一学年将在兰考校区(开封市兰考县东泰路8号)学习,之后大部分时间将在郑州校区进行学习。
第二十四条 学校将按照省教育厅要求进行新生复查,凡有虚假信息者,将根据相关政策严格处理。
第九章 学历与学位证书
第二十五条 符合毕业要求的学生,将获得郑州工商学院颁发的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满足学位授予条件的,还将获得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省教育厅及社会监督,招生过程中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中介参与招生宣传及录取,考生和家长应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学校的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招生工作,确保程序公开、公正、透明。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联系信息: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前程大道169号。
邮政编码:451400
招生咨询电话:0371-85303666、0371-85303777、0371-85303888
监督电话:0371-85303868
学校网址:www.ztb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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