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南阳理工学院招生计划
本文为大家带来的是南阳理工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的详细介绍,内容涵盖学校的办学性质、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办法、收费标准、奖助学金政策及校园地址等信息,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南阳理工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的阳光招生政策,依法规范招生工作,保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相关教育法规,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南阳理工学院所有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专科的招生工作。
第二条 南阳理工学院的招生工作将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全面综合评估考生的各项素质,实行择优录取。
第三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代码:11653
第八条 办学层次:本科教育
第九条 办学特色:南阳理工学院是一所以工学为主体,涵盖理学、医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艺术学、教育学等多个学科的综合性本科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十条 南阳理工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并审议重要招生事务。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本科及专科的招生实施工作。
第十二条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对招生工作的监督。
第十三条 南阳理工学院2024年计划面向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招生计划将根据上级教育部门的要求,稳定招生规模,优化专业结构,平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和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具体招生计划将以当地教育部门的公告为准。
第十四条 根据教育部的相关政策,学校将预留不超过总招生计划的1%作为备用名额,主要用于处理同分考生、平行志愿投档时超出计划的考生等情况。预留名额的使用将在招生工作委员会讨论后确定,并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进行调整。
第十五条 招生计划将通过两种方式公布:一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发布;二是通过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
第十六条 招生录取将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统一组织下进行,并遵循“学校负责,招生办监督”的原则。
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
(一)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综合考量考生的德、智、体等方面的表现,择优录取。
(二)对于采用平行志愿的批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即优先考虑分数较高的考生的专业志愿。
(三)对于未采用平行志愿的批次,按照“志愿优先,专业优先”的原则录取,即首先满足考生第一志愿的要求。
(四)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将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进行排序录取;若所有科目成绩完全相同,将利用预留计划录取。
(五)专业调剂:对于已经投档的考生,学校根据录取规则进行专业分配;若考生无法录取到第一专业且同意调剂,将根据空余名额调剂到其他专业。
第十八条 高考附加分:学校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认可的相关政策性加分或降分投档及优先录取政策。
第十九条 对于有特殊录取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其录取原则如下:
(一)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地区,按照当地公布的政策和投档模式执行,考生成绩必须符合学校的选考科目要求。
(二)在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方式进行。
第二十条 退档原则: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体检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录取的考生,学校将退档处理。
第二十一条 体检标准:所有专业的体检要求,需按照教育部及相关部门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补充规定执行。
(一)考生需符合报考条件,并达到艺术类考生所在省的文化成绩要求。
(二)考生的文化成绩(高考成绩)必须超过所在省的艺术类文化成绩控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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