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招生指南
本文为大家整理了2024年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的招生章程,包含了办学类型、办学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以及学校地址等详细信息,希望对各位考生有所帮助。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2024年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的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并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各类招生工作。
第三条 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和评价考生的德智体美劳等方面,择优录取。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国标代码10484)实行多校区办学,目前设有郑东校区(郑州市金水东路180号)、文北校区(郑州市文化路80号)以及文南校区(郑州市文化路90号)。
第五条 学校性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为公办、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学校招生包括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和专科生,其中本科生为主要培养对象。所有毕业生均发放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条件者授予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设有招生委员会,负责审议招生计划和政策,提出相关意见,并监督和检查各类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代行委员会职权,指导日常招生工作。
第八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招生事务。
第十条 2024年,学校依据规模和质量并重的原则安排普通本科招生计划。艺术类(美术类科目)本科计划面向河南、江苏、广东、山东和山西招生,艺术类(音乐类科目)本科计划则仅面向河南省招生。专升本计划也仅面向河南省招生。
第十一条 招生计划的分配依据:学校会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批次、生源情况、往年录取数据等因素,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学校办学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 学校会通过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学校招生简章及官方网站等途径,公布各省份的招生计划、选考科目要求以及各专业的报考条件。
第十三条 为调节不同省份的生源差异,学校将根据教育部及河南省的相关规定,保留部分招生计划,并在平行志愿投档后,确保高质量的生源得到适当的录取。
第十四条 预留计划的使用需经过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第十五条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检察学院与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合作办学,招生和学籍管理由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负责。学生将前往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新郑市龙湖大学园区双湖大道1号)进行学业。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 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并在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指导下进行。
1. 在高考成绩达到各省最低控制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批次(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05%以内),以及顺序志愿投档批次(提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进行录取。
2. 学校依据高考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实行“志愿清、专业清”的原则。专业分配按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果分数相同,则根据语文、数学、外语听力成绩依次排序,进行录取。同时,会考虑不同专业的学科要求和身体条件等因素。未能录取到所报专业志愿的考生,可以调剂至其他专业;如果不愿意调剂,则会退档。
艺术类招生依据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规则进行,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必须同时达到相应省份的录取分数线。
绘画与设计学类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录取规则:依据文化课与专业课的综合分(文化课成绩×50% + 专业课成绩/300×750×50%),综合分保留两位小数。若综合分相同,则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听力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音乐学专业使用河南省的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主科为声乐或钢琴的考生可报考,录取规则与绘画设计类相同。
1. 面向贫困地区的定向招生、省属重点高校的农村生源专项计划,以及内地新疆班等特殊招生项目,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的相关政策进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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