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包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了包头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的相关内容,包括办学性质、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政策、学校地址等,希望对各位考生有所帮助。
包头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制定本章程以确保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第三条 学院国标代码:12057
第四条 学院地址
建华路校区:包头市青山区建华路15号
呼得木林大街校区:包头市青山区呼得木林大街12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院成立了由院领导、招生、教学、纪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
第六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是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的常设机构,具体承办招生工作。
第八条 学院的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统一组织进行。
第九条 提档比例
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录取批次和分数线,学院按提档比例进行提档,通常提档比例不超过1:1.05。
在各省、市、自治区招办划定的录取分数线以上,学院按考生第一志愿优先录取,若第一志愿未满,则根据第二志愿及后续志愿依次录取。最后,如果有未填报志愿但同意调剂的考生,学院会根据投档分进行调剂。对于思想品德合格且符合专业要求的考生,录取时按投档分排序,采用“专业志愿清”的方式进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所有专业志愿录取完毕后,服从调剂的考生将按投档分进行调剂到其他未满额的专业。
对于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首先执行国家优先录取政策;其次,根据不同科目成绩进行优先排序,文科、蒙授文科考生按语文、文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等单科成绩排序,理科、蒙授理科考生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单科成绩排序;对于高职对口考生,则按专业课综合、数学、语文、英语等成绩进行排序。
第十一条 根据《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学院遵循各省市自治区的加分和优先录取政策。
第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将按英语进行外语教学。由于师资等条件限制,非英语语种考生需谨慎报考。
第四章 其他
第十三条 对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未通过的考生,学院不予录取。录取时,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相关要求执行,考生如因身体问题无法适应所报专业,将依据规定调整。
第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健康复查,若复查结果表明无法继续正常学习,或在体检中有弄虚作假的,学院将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学生入学时需缴纳学费、住宿费等,具体收费标准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的标准执行。
第十六条 完成学业并符合毕业要求的学生,将获得由学院颁发的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证书上注明学校名称:包头职业技术学院。
第十七条 关于学院在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专业设置、奖助学金政策等详情,考生可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学院招生简章及官方网站获取相关信息。
第十八条 学院官网:www.btvtc.cn
学院招生信息网站:https://zhaosheng.btvtc.cn/
招生咨询电话:0472—3320109
0472—3320106
传真:0472—3320109
第十九条 若招生工作要求与本章程有冲突,最终以本章程为准。如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不符,应遵循国家法规和上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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