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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泉州华光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大学生必备网 普通高考 2025-07-09 16:41:50

2024年泉州华光<a href=https://www.211g.cn/tag/zhiye.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职业</a><a href=https://www.211g.cn/tag/xueyuan.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学院</a><a href=https://www.211g.cn/tag/zhaosheng.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招生</a>章程

本文汇总了2024年泉州华光职业学院招生章程,涵盖了学校的办学类型、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标准、收费项目、奖助学金政策学校地址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能为各位考生提供参考。

2024年泉州华光职业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招生工作规范化,推动“阳光招生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省招委会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学院的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全面评价考生的德、智、体、美、劳素质,并择优录取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概况

1、学院名称:泉州华光职业学院

2、学院代码:12927

3、学院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台商投资区洛阳大道489号(总校区);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紫山镇聚龙大道(惠安校区)

4、学制:三年

5、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

6、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7、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8、学院网站:http://www.qzhg.edu.cn

9、学院邮箱:zsb@hgu.cn

第三章 招生对象与计划

第四条 招生对象

1、招收参加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

第五条 招生计划

1、2024年学院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四章 招生要求

第六条 思想品德考核要求

1、思想政治品德的考核主要以考生的现实表现为依据。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无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的考生可由其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需对考生的思想品德、政治态度作出全面评定,并承担其真实性责任。考核材料由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存档。

2、对曾经受到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处理的考生,相关学校或单位需将考生的违法事实、处理意见及改正情况详细报告,并承担信息的真实性。

3、若考生有以下情况,且未提供改正错误的证明材料,则视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违宪言行或参与邪教组织,情节严重者;

(2)违反刑法或治安管理法规,受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

第七条 学院专业教学主要使用英语作为外语语种。

第五章 录取办法

第八条 录取原则

1、学院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录取原则,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政策,严格按照国家高考录取程序和分数线要求,择优录取,且不设专业级差。同分考生按照省级招生部门的平行投档规则排序。

2、福建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遵循“分数优先、志愿优先”的原则。若福建省生源不足,且在平行志愿填报的情况下,按规定执行降分录取政策

3、省外的录取方式为“分数优先、志愿优先”,即依据考生的分数按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专业。若所填报专业已满员,则根据考生选择“服从调剂”的情况,按分数从高到低调剂录取

4、艺术专业的考生,须参加艺术类统考并达到相应分数,且根据专业成绩及文考成绩择优录取

5、若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已满员,且不愿意调剂,则不予录取

第九条 体检要求

1、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条 录取结果将通过学院官网(www.qzhg.edu.cn)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网站发布

第六章 新生入学与复查

第十一条 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按《新生入学须知》的要求,按时到校报到。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到校,需提前学院请假,否则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十二条 为确保新生质量,学院将在新生入学后对其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并对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

第十三条 若新生提供虚假材料或体检复查不合格,将被退学。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收费标准:

1、学费:每学年11000元—13800元不等。

(1)摄影与摄像艺术、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13800元/年。

(2)数字媒体技术、学前教育、美术教育、音乐教育等专业12800元/年。

(3)人物形象设计、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12000元/年。

(4)健康管理、市场营销等专业11800元/年。

(5)应用英语、旅游管理专业11000元/年。

2、住宿费:

(1)四人间:每年1800-2300元,设施包括宽带、卫生间、空调等。

(2)五人间:每年1900元,设施包括宽带、卫生间、空调等。

(3)六人间:每年1300-1800元,设施包括宽带、卫生间、空调等。

3、书本及代办费:按实际需求收取。

第十五条 退费政策:因个人原因转学、退学或其他情况无法继续学业的,学费和住宿费按照《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规定退还。

第十六条 学院设有奖学金和助学金制度,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并提供生活补助给经济困难的学生。

第八章 毕业与就业

第十七条 学生完成教学计划并通过考核后,将颁发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大专毕业证书,毕业证书由泉州华光职业学院发放

第十八条 学生毕业后可自主就业,或者通过学院就业指导中心获得推荐。

第九章 招生监察

第十九条 学院设立招生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过程,确保招生工作透明、公平、公正。

第二十条 招生工作举报电话:0595-87354000

第十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一条 招生工作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362121

电话:0595-87354000、8735400187354002

传真:0595-87355032

QQ:189888522、189888622

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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