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福建电力技院招生简章
本文为大家整理了2024年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章程,内容涵盖了办学类型、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原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学校地址等相关信息。希望对考生们有所帮助。
2024年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为进一步推进招生“阳光工程”,规范招生信息的公开,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2024年学院的普通高考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地进行,依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制订及核定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并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简介
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由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隶属于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学院的管理由福建省教育厅与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共同负责。学院主要提供全日制高职教育,同时还开展成人教育、职工培训、技能鉴定等业务。
院校代码:12628
学院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博东路329号(邮政编码:362000)
办学层次:专科,学制三年
办学性质:公办
招生计划:2024年学院的招生专业及计划依据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具体信息为准。
招生对象:面向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的应届和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以及同等学力的人员。
外语要求:外语语种不限,但我院各专业的教学外语为英语。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考核合格。
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及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对于肢体残疾、色盲色弱、听力障碍等考生,建议谨慎报考与电力相关的专业,因为这些问题可能会影响将来在电力等特殊行业的就业。
三、录取原则
1.录取工作将依据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生委员会的相关政策和规定,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并根据学院在各省的招生计划,由各省考试院按1:1的比例抛档。
2.对外语没有特别要求。
3.对于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将按照教育部及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加分政策。
4.当同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学院可根据各省(自治区)招生办的规定,申请降低分数线进行录取。
四、收费标准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的相关规定,学院学费为每学年6000元。住宿费用按当地物价主管部门的标准收取。
住宿标准:清源楼4人间学生公寓900元/人·学年(独立卫生间、空调);部分4人间600元/人·学年(空调);南晖楼8人间公寓650元/人·学年(独立卫生间、空调);南润楼4人间700元/人·学年(空调);南泽楼4人间700元/人·学年(空调);毓秀楼4人间1200元/人·学年(独立卫生间、空调)。住宿安排按专业和系别统一安排。
五、学历证书
在学院规定的学制内,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达到毕业标准的学生,将被授予毕业证书。该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毕业证书由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颁发。
六、监督、申诉及举报渠道
招生过程严格遵守国家招生政策与规定,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且由学院纪检部门全程监督。若考生及家长对录取过程或结果有疑问,可以拨打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595-28005628。如有录取结果异议,可向学院纪检部门提出申诉或举报,相关电话为:0595-68098025。
七、奖学金、助学金、贷款及勤工俭学
1. 学业奖学金:学院每学期评选学业奖学金,奖励表现优异的学生。奖项包括:一等奖1000元/人·学期,二等奖600元/人·学期,三等奖300元/人·学期。同时,学院也执行国家奖学金评审制度,获奖者可获得8000元/年。
2. 国家助学金: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特别困难的学生可获得4500元/年,困难学生可获得2800元/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也可获得额外补助。此外,学院还会评定国家励志奖学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5000元/年。
3. 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额度为16000元/学年,国家承担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贷款还款期限根据政策规定,最长为22年。贷款申请通常在每年的7月到10月期间进行。
4. 校内勤工助学: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5. 社会资助:学院积极筹集社会助学资金,帮助更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八、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博东路329号
邮编:362000
电话:0595-28005628、0595-28005849
联系老师:张老师(13559375709),陈老师(18905951758)
官网:www.fjdlzy.edu.cn
招生QQ咨询群:592872656
九、其他说明
1. 被录取的考生应根据录取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如身份证、准考证等)到校报到。如无法按时到校报到,需向学院教务处办理请假手续。若两周内未报到且无正当理由,将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 我院部分专业实行大类招生,入学后将公布具体的分流办法,学生将在第一学期后按分流方案选择专业。
3. 学院允许学生转专业,学生可在第一学期后根据相关规定提出转专业申请,审批通过后将在第二学期开始进入新的专业进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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