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内蒙古艺术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整理了2024年内蒙古艺术学院的艺术类招生章程,涵盖了学校概况、专业设置、招生计划、报考要求、录取标准、收费情况等内容,以下是详细的相关信息,供大家参考。
2024年内蒙古艺术学院招生章程
为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开展,规范招生行为,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高等学校招生的相关法规,结合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2.学校地址:
新华校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01号
云谷校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新区云谷大道
3.办学层次:以全日制本科艺术教育为主,并积极发展硕士研究生教育,适时开展博士研究生教育。
6.学校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成员包括学校领导、各学院及主要职能部门的负责人,重大事项由委员会集体决策。
7.招生办公室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严格筛选和培训招生人员,确保执行教育部及相关省区的政策规定,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8.2024年,学校将开设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学、表演、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美术学、绘画、雕塑、中国画、艺术设计学、书法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文化产业管理、艺术史论、艺术与科技等26个本科专业。具体招生计划将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的公告为准。
符合思想政治素质与身体条件的考生,录取时将按投档成绩排序,采用“专业志愿清”的录取方式。考生的录取按投档分数从高到低进行,若专业志愿已满,则根据考生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按分数从高到低调剂至其他未满额专业,未服从调剂的考生将被退档。
9.文化产业管理、艺术史论等专业将根据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进行录取,具体要求语文成绩不低于90分,外语成绩不低于85分。
10.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同样依据考生的文化课成绩,要求语文成绩不低于90分。
11.对于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编导、舞蹈学、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等专业,考生需满足所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考文化课及专业类省级统考的最低控制线,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具体计算方式依据各省招生规定执行。如果投档成绩相同,将按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总分、语文成绩顺序比较,择优录取。
12.预科班仅面向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类批次招生,其他民族均可报名。预科班的录取原则与第11条相同。
13.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使用校考成绩,考生需满足文化课成绩及统考成绩的最低控制线。录取时将按校考成绩排序,优先录取专业成绩优秀的考生。若名额未满,校考成绩优秀的考生可根据不同类别破格录取。
I类破格:对于在国内外比赛中有突出表现的考生,文化课成绩可放宽至省内本科艺术类最低控制线90%以上,按校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Ⅱ类破格:校考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最低控制线的考生,可以按校考成绩排序录取。
破格录取的名单将在招生系统公示,公示期为7天,若有异议需以书面形式提出,查实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14.表演(二人台表演)专业,考生需达到省级联考本科最低控制线,按联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五)平行志愿录取原则
15.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首先执行相关优先录取政策。对于按校考专业成绩录取的考生,若成绩相同且剩余名额不足,将依据文化课成绩与各科成绩的比值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对于按文化课成绩录取的考生,若总分相同,将比较语文、外语等科目成绩。
对于按综合成绩录取的专业,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专业课、文化课及语文成绩排序。
16.体检按照教育部及卫生部门的规定执行。
17.报考服装表演专业的考生要求男生身高至少1.83米,女生身高至少1.70米。
18.色觉异常Ⅱ度(色盲)的考生不得报考美术类专业,如动画、美术学、绘画等。
六、其他事项
19.学校将按照各省教育部门的政策执行加分或降分投档规定,所有考生必须符合所在省的分数线及投档要求。
20.收费标准:学费和住宿费按内蒙古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的标准执行。
21.外语语种不限,但入学后仅提供英语、日语课程。
22.学校欢迎来信来访,愿意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的透明度。
23.联系方式:
电话:0471-4978356,3964244
网址:http://zs.imac.edu.cn
邮箱:nmgysxy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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