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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三江学院招生简章

大学生必备网 普通高考 2025-08-02 17:28:02

2024年三江<a href=https://www.211g.cn/tag/xueyuan.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学院</a><a href=https://www.211g.cn/tag/zhaosheng.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招生</a>章程

本文整理了2024年三江学院招生章程,涵盖了学校的办学类型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学校地址等多方面的信息,详细内容如下,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帮助。

三江学院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开展,规范招生流程,切实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相关招生政策,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和艺术类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名:三江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院校

学校地址:江苏南京市雨花台区龙西路310号。

第四条 学校概况:三江学院位于南京,作为历史文化名城的“六朝古都”,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省属本科高等院校,江苏省首所民办本科院校。学校拥有本科教育培养资格及学位授予权。目前,学校在校生人数约为21000人,设有12个二级学院,提供55个本科专业学校致力于“强化优势学科、优化传统专业、培育新兴专业”,并依托江苏省的支柱和新兴产业,形成了多元化的学科专业布局。

第五条 学校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本科生。颁发的学历证书由三江学院颁发,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将获得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由三江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第七条 学校招生具体执行工作由三江学院招生办公室承担。

第八条 根据需要,学校将组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工作组,负责当地的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任命。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将严格遵循多重监督机制,由上级主管部门、学校内部及第三方共同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正透明。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招生计划会根据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考生源情况进行调整,最终的招生计划由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并公布

第十一条 预留计划的使用:学校将预留不超过总招生计划1%的名额,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

第十三条 我校各专业对考生的男女比例没有特别限制。

第十四条 体检要求将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五条 选拔方式:考生需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统一高考;艺术类考生需参加省内艺术专业的统考。

第十六条 我校的招生将根据教育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录取将以考试成绩为主,同时考虑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并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十七条 对于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学校将根据相关政策进行加分处理,按其投档分数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我校根据普通类和艺术类的不同特点分别录取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相应的改革方案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 录取时,学校将参考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如生源不足,可参与征求平行志愿录取

第二十条 调档比例的确定: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情况学校控制调档比例:顺序志愿投档不超过120%,平行志愿投档不超过105%。

第二十一条 录取原则:

1. 录取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差异。

2. 录取同分考生的排序方法

(1)江苏普通类:按总分排序,若分数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与数学两科成绩总和、语文或数学的单科成绩、外语成绩、首选科目成绩

(2)江苏艺术类(美术类):按文化分与专业分比例合成的投档分排序,若相同则按文化分及其他科目成绩排序。

(3)非江苏普通类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若相同,则按语文数学总分和外语成绩排序。

(4)非江苏艺术类考生:按照省内相关艺术规则进行录取,若分数相同,则根据文化分及其他科目成绩排序。

第二十二条 对外语语种要求:英语、日语专业要求考生外语语种为英语或日语,其他专业不限。

第二十三条 录取通知书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送,考生也可通过学校招生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第二十四条 2024年学费标准:文科专业为22000至24000元/年,理工类专业为24000至26000元/年,艺术专业为26500至28500元/年(具体收费标准以各省招生计划学校招生网站公布为准)。住宿费标准为1000元至1700元/年。

第二十五条 学校设有各类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用以奖励优秀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校还提供勤工俭学机会、临时困难补助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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