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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北医科大学临床学院招生简章

大学生必备网 普通高考 2025-06-29 17:25:50

2024<a href=https://www.211g.cn/tag/hebei.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河北</a><a href=https://www.211g.cn/tag/yike.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医科</a><a href=https://www.211g.cn/tag/daxue.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大学</a>临床<a href=https://www.211g.cn/tag/xueyuan.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学院</a><a href=https://www.211g.cn/tag/zhaosheng.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招生</a>章程

本文主要为大家整理了2024年河北医科大学临床学院招生章程,涵盖了办学性质、学业层次、招生计划、报考要求、录取政策、收费标准、奖助学金以及学校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河北医科大学临床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河北医科大学临床学院2024年本科招生工作顺利开展,保障学校与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相关政策,结合实际招生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河北医科大学临床学院;办学层次:本科;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第三条  学校地址:河北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309号,邮政编码:050031。

第四条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在专业的毕业要求后,将由河北医科大学临床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标准的,将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并根据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将根据当地招生考试部门的公告为准。

第七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学校将保留不超过总招生计划1%的名额,主要用于调节各地考生源的差异以及最低分同分考生的录取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八条  学校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执行,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九条  录取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

第十条  学校将依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计划数及生源情况,与各省招生办公室协商确定调档比例,按照提供的投档成绩(含加分)接收档案。

第十一条  对于进档考生,将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

第十二条  非高考综合改革地区的录取原则:按照投档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排序,若成绩相同,则根据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顺序排定;如果三科成绩均相同,所有考生均可录取。如专业志愿未能满足,服从调剂者将被调剂至其他未满员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被退档。

第十三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具体的选考科目要求请参考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试院或学校官网。

第十四条  实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必须满足学校的选考科目要求。进档考生将按专业组内的成绩进行排序,若成绩相同,将按照各省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如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考生服从调剂,将依据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调剂至未满员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退档。

第十五条  对于实行专业(类)+学校”志愿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录取将依据考生的投档成绩(含加分)排序,若成绩相同,则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无法满足所报专业的考生将不进行调剂,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的招生录取规则内蒙古实施专业志愿排队录取招生计划的1:1范围内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将严格执行国家加分政策,并遵循各省级招生办公室的相关加分和降分录取要求。

第十八条  对口援疆计划招生,如果调档分数线无法完成,将在调档线下20分以内且仍在本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进行补充投档,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体检标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政策执行。考虑到医学专业特殊性,学校不招收患有《指导意见》中所列疾病的考生,也不招收色盲、色弱的考生。

第二十条  学校的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应谨慎报考。护理学专业对身高有要求,女生身高低于1.55米,男生低于1.60米者不建议报考;口腔医学专业不招收左利的考生。

第二十一条  为确保招生工作的严谨性,学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核及身体检查。任何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措施

第二十二条  学费和住宿费将严格按照河北省相关部门的政策执行,具体学费标准请参考各省的招生计划。住宿费根据条件不同,分为500元/年/人和800元/年/人两种标准。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为学生提供完善的奖助学金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并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绿色通道”确保顺利入学。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如果本章程与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政策存在冲突,将以各省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教育厅核准发布之日起生效。

招生咨询电话: 0311-86266317

学校官网: https://lcxy.hebmu.edu.cn

电子邮箱: ydzsb@heb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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