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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京艺术学院招生简章

大学生必备网 普通高考 2025-07-21 09:36:02

2024年<a href=https://www.211g.cn/tag/nanjing.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南京</a><a href=https://www.211g.cn/tag/yishu.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艺术</a><a href=https://www.211g.cn/tag/xueyuan.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学院</a><a href=https://www.211g.cn/tag/zhaosheng.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招生</a>章程

本篇文章为大家介绍了2024年南京艺术学院招生章程,包括招生计划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内容,以下是详细信息,希望能够为考生提供帮助。

南京艺术学院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开展,规范招生行为,切实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相关招生政策,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南京艺术学院全日制普通类、艺术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南京艺术学院是一所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江苏省唯一的综合性艺术学院学校成立较早,至今已有悠久历史,属于文化和旅游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并是江苏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重点单位。

学校代码为:国标代码10331,具体的省级招生代码请参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的公告。

学校地址:南京北京西路74号。

第四条 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南京艺术学院学校对在规定年限内完成本科课程的学生,颁发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要求的学生,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后,将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 学校将始终贯彻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相关政策,坚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综合考虑考生的德智体美劳等全面素质,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确保招生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实行集体决策。招生工作的具体执行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实行多重监督机制,包括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学校内部监督及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学校办学条件,结合各省份的考生人数和区域发展需求,学校将综合考虑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过审核后,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根据教育部的规定,我校的预留计划不超过本年度招生计划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均衡。若生源情况发生变化,学校将在主管部门批准后进行调整。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我校将根据各省的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对于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10%;对于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不超过105%。

第十一条 我校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要求。学校对于录取新生的性别比例没有特殊要求。

第十二条 我校艺术专业招生,考生必须按照《南京艺术学院2024年本科招生简章》和《南京艺术学院2024年艺术专业与各省艺术专业统考科目对照表》要求,参加省级统考及我校的校考。

第十三条 学校依照教育部和各省招生政策,执行“学校负责、省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注重德、智、体、美、劳全面考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原则。所有录取均严格按照公布招生计划进行。

第十四条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将作为我校安排调剂专业的重要参考。

第十五条 专业录取办法

我校根据各省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批次设置和投档原则录取考生,按照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采用专业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一)普通类批次录取专业

美术学、艺术设计、智能交互设计、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广告学、文物保护与修复、艺术史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化产业管理艺术管理专业,均安排在各省普通本科相应批次进行录取,按照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情况,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对于文化课成绩相同的考生,按各省的排序规则进行处理。

(二)艺术类批次录取专业(使用省统考成绩

绘画、中国画、雕塑、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设计、工艺美术、产品设计艺术科技、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动画、数字媒体艺术、工艺美术专业,考生需通过省级统考和我校的文化课成绩综合排序录取。综合成绩由各省统一比例合成,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省级排序规则录取

(三)艺术类批次录取专业(使用校考成绩

音乐表演(声乐、中国乐器、钢琴等)、作曲、音乐教育、流行音乐、舞蹈编导等专业,校考成绩合格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最低控制线后,将根据校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某专业仍有剩余名额,将启动破格录取程序,具体办法如下:

1. 音乐、舞蹈专业在校考成绩优秀的考生中,若名额未满,按破格录取规定选拔。

I类破格:文化课成绩优异,且在国内外顶级比赛中获奖的考生,将可破格录取。文化课成绩可放宽至相应艺术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90%以上。

(1)音乐类I类破格奖项:如中国音乐金钟奖、柴可夫斯基国际音乐比赛等。

(2)舞蹈类I类破格奖项:如“桃李杯”全国青少年舞蹈展演优秀表演人才、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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