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西安理工大学高科学院招生简章
本文为大家带来2024年西安理工大学高科学院的招生章程,涵盖了学校的办学类型、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政策、收费标准、奖助学金政策及学校地址等相关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各位参考。
西安理工大学高科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西安理工大学高科学院的招生工作,保护学校及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概况:西安理工大学高科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立学院,具备授予学士学位的资格。学院法定注册地址位于西安市长安区子午大道南段35号,现办学地址为西安市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先锋大街东七路18号。学院总占地面积超过600亩,建筑面积约18万平方米。
办学层次:本科
学 制:四年
官方网站: http://www.xthtc.com
邮 政编码:710109
招生咨询电话:029—38952789
第三条 西安理工大学高科学院的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执行省招委的录取政策,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结构
第四条 学院成立了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审议招生相关政策,做出重要决策。
第五条 招生办公室是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承担学院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六条 学院的招生计划严格按照教育厅的政策要求制定,分省、分专业计划将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在各生源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公开发布。
第四章 录 取
第七条 西安理工大学高科学院的招生录取工作由各生源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遵循教育部及各生源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八条 学院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若考生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服从调剂,学院将按考生投档成绩调剂到该省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调剂,则退档处理。对于分数相同的考生,学院将按照各省(市、自治区)制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第九条 根据各省生源情况,学院将确定合理的提档比例。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提档比例原则上为1:1,其他省份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具体招生批次依据各生源省市的招生办公布的批次为准。
第十条 对于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学院将执行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依据教育部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政策。
第十一条 在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学院原则上按照志愿顺序进行录取,若志愿不满,按照省级招生办政策征集志愿录取。
第十三条 针对英语专业,要求考生外语语种为英语,且不加试口语;非英语专业的外语语种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入校后需必修英语课程,报考此类专业的考生请务必谨慎填报。
第十四条 学院严格遵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要求。
第十五条 学院原则上不预留招生计划,如需预留,比例将不超过国家规定的1%,以解决各省生源不平衡问题。
第五章 收费及资助
第十六条 学院严格按照陕西省发改委和教育厅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七条 学院为学生提供多样化的资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在新生报到时,学校将开通“绿色通道”以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一、国家资助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一般困难每生每年2800元,特别困难每生每年3800元,退役士兵每生每年3300元。
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在生源地县区申请办理,贷款额度每年不超过16000元。
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每生每年资助不超过16000元。
二、学校资助
勤工助学:学校为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帮助他们完成学业,培养自立自强的精神,同时增强社会实践能力,按规定支付工资。
第六章 发 证
第十八条 学生完成教学计划中的所有课程并且成绩合格后,将颁发国家承认的西安理工大学高科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对于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学院将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 附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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